发布时间:2016-03-11浏览次数:8390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资助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的要求,每年选派近万名研究生出国留学。我校博士研究生获得资助的人数年年攀升,在“211”高校中名列前茅,分别前往哈佛大学、牛津大学、耶鲁大学、斯坦福大学、康奈尔大学、伦敦大学学院、帝国理工学院、东京大学等世界一流名校进行深造。面向博士研究生的项目具体如下。
1)主要项目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
国外合作项目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邀请信为准;
联合培养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3)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4)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内容、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
5)申请人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身心健康。
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申请时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6)申请、评审及录取
采取“个人申请,导师同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csc.edu.cn/)和东华大学研究生部网站(http://gs.dhu.edu.cn/)。
2.东华大学优秀博士生国际访学项目
为推动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完善研究生培养模式,加快研究生教育国际化,促进我校与国外著名高校与科研机构的学术交流,提高我校博士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保证博士生培养质量,以建设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水平大学为目标,推进“122”培养模式,扩大研究生海外访学和国内访学规模,提升研究生国际交流与合作能力。按照“211工程”创新人才建设计划,我校设立优秀博士生国际访学项目,每年选拔一批优秀博士生赴国外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博士生联合培养。
1)选拔范围、人数和时间:每年选派20名左右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生除外),赴国外大学进行联合培养。时间不少于6个月。
2)派出手续及协议公证:所有学生需与我校签订相关协议,明确资助金额、期限,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等。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资助金额及管理:资助金额每人每次6万元人民币。学生在学期间,需要按季度向我校主管部门汇报学习情况。对于表现优异的博士生,回国后可作为优秀博士论文候选人来进行培养。
4)申请、评审及录取:采取“个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详见东华大学研究生部网站(http://gs.dhu.edu.cn/)。
3.国际学术会议专项基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