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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个人学习成绩单管理规定(2017年8月修订)

发布时间:2019-01-18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个人学习成绩单管理规定(20178月修订)

研究生个人学习成绩单(以下简称成绩单)是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习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谋职、求学的重要依据材料之一。为了使成绩单的办理工作及时、准确、规范,保证其严肃性,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在籍研究生

1.凡纳入就业计划的研究生在校期间,因求职、考研需要办理课程学习成绩证明的,可直接按本规定进行办理。

2.委培生和定向生,在校期间一般不办理课程学习证明,因特殊原因需要办理成绩证明的,必须持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组织部门)的介绍信,在确认交清培养费后,方能予以办理。

3.在籍研究生因出国需要办理成绩单的,须按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完相应手续后,持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的成绩单,到所在学院研究生与科研工作办公室审核签字,然后凭相关出国境证明材料,至研究生院办理成绩单(中文)盖章手续。

4.凡用于对外求职、考博的成绩单,由研究生所在学院研究生与科研工作办公室统一整理、审核后到研究生院审核和盖章。

5.学院研究生与科研工作办公室在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前,统一打印正式的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成绩证明审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成绩审核章,一式三份,(其中学生本人一份,附在学位申请书中;个人学籍档案中保存一份<毕业离校时随档案寄走>,研究生院一份,用于存档备查)并按照规定时间再到研究生院审核盖章。

6.学校为各类研究生(不含进修生,符合第1-3项规定之一)办理1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成绩证明

二、进修人员

1.进修人员(随校内研究生同堂听课同堂考试)因申请学位需要成绩单的,应到研究生院统一办理。此类人员在办理手续前须确认是否交清培养经费,否则,不予办理。

2.凡属于由我校研究生院组织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其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由研究生院统一打印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证明,一式二份,其中一份返回学员所在单位,一份由研究生院留存。

三、已毕业研究生

已毕业研究生需要办理成绩单的,可到我校档案馆查询复印。

四、其他

1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成绩证明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证明应包括在校期间学习的全部课程。

2.对私自涂改、伪造,在读期间在校生一经查实记入个人档案;对进修生和已毕业的研究生由研究生院将情况通报给本人所在单位。

3.本规定从20179月起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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