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拟录取推免生注意事项
各位拟录取推免生:
我校2019年接收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推免生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为准,我校不再另行寄发书面《接收函》。拟录取名单经过公示、政审、录检等程序后,我校将于2019年6月对符合录取条件的推免生寄送《录取通知书》。
二、关于取消录取资格
拟录取推免生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否则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列为统考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未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2.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或不符合申请条件。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出现不及格或重修。
4.取得拟录取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
5.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6.体检不合格。
7.政审不合格。(政审在2019年3月进行)
8.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录取条件者。
三、关于放弃录取资格
如果拟录取考生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请下载《放弃录取或入学就读资格申请表》(附件),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一并于2019年3月10日前送交至我校研招办。填表及办理流程见申请表底部说明。
四、个人信息变更
拟录取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等个人信息不得擅自变更。如推免生在入学之前擅自变更个人信息,会导致录取信息与实际信息不一致,造成无法录取或办理入学报到、以及无法毕业等后果,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