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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动态

News and information

  • 2019-01-22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落下帷幕,后续还有查询成绩、准备复试、申请调剂等。而新一届研考生也要开始研考复试的准备。记者结合往年研考情况,梳理了2019年相关的研考日程安排。考生可综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规划,顺利完成研考各环节工作。1月—2月 准备复试 查询成绩研考初试成绩一般在2月中下旬陆续公布。从现...
  • 2019-01-22
    研考初试结束后,考生进入休整期,但还有5件事要做好:调整心态、完成期末考试、开始复试准备、了解网上调剂,精力有余的还可准备简历申请实习。调整心态研考初试已过去半个多月。考生参加了研考初试,只是完成了考研第一大步,后续的环节仍不能掉以轻心。考生要把注意力放在接下来的期末考试、复试上。有的考生感觉初试发挥...
  • 2018-05-06
    考研报名人数的多少体现了专业的热门程度和受认可程度,而这些信息对于在读的大学生和准备考研的同学有很大的参考意义的。以下为考研报名人数最多的5类专业,希望对大家有些帮助。一、17考研和18考研报考专业数据分析 根据中国教育在线的数据调查显示,在2017研究生考试中,报考人数最多是十大专业为会计硕士(MPAcc)金融硕士...
    • 2019年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报考点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信息公告
      2019-03-04

      一、中山大学报考点的受理范围

      (一)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的考生第一志愿必须报考中山大学。

      (二)第一志愿报考中山大学,但不想在中山大学报考点考试的考生,请按照当地省级招办和报考点的规定选择报考点办理报名事宜,不能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

      (三)报考中山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

      (四)中山大学考点受考场容量限制,一般不接受广东省外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是广东省外的往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在中山大学考点考试,请就近选择当地报考点。

      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810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是20189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数据有效。 

      (二)考生网报成功后,请务必牢记报名号和密码。网报期间,考生可凭报名号和密码上网修改本人的网报信息,但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不再允许修改,请考生慎重选择。

      (三)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凭所在地省级招办发放的网上报名校验码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三、网上缴交报名费

      网上缴费操作详见附件《中山大学报名点2019年硕士考生报名费缴费指南》

      (一)时间:201811115:0011515:00(其中每天22:00至第二天8:00,不接受考生缴费)

      (二)网址:中山大学收费平台(http://pay.sysu.edu.cn/),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在“业务办理”——>“应交记录”中将可看到待交费的记录。

      (三)用户名和密码:

      1如果考生为中山大学校内应届学生、校内职工,须选择系统的“校内人员”登陆。请使用学工号(学号或职工号)或身份证号或NetId进行登录,若忘记密码,请按中山大学收费平台上的交费指南的指引找回密码(若忘记NetId密码,须到中山大学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办理新密码)。

      2如果考生为中山大学校外人员,并且是中山大学往年毕业学生(校友),须选择系统的“校内人员”登陆。请使用在中山大学读书期间的学工号(学号)或身份证号进行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号。

      3如果考生为中山大学校外人员,并且不是中山大学的毕业生(非校友),须选择系统的“校外人员”登陆。请使用身份证号进行登陆,密码统一为身份证号。

      考生登陆收费系统后,实际付费前须核实自己的身份信息,以免误帮别人缴费,如果发现自己的信息不对,须退出系统,用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因考生错用其他考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缴费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可以委托朋友在系统上缴费,但须使用考生本人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缴费。

      (四)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山大学收费平台缴交报名费。报名考试费标准:凡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和管理类联考(仅限会计、审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的考生,按每生每科40元缴交报名考试费。参加单独考试和管理类联考(仅限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按每生每科80元缴交报名考试费。收费系统的缴费项目中已经给出考生需缴费的总金额。

      2、由于网络缓冲、银行信息滞后等因素可能造成交费后不能及时在中山大学收费平台的“业务办理”——>“交费记录”中显示已交费的相关信息,请考生在一个工作日后再次查询或者查询银行扣费信息。

      3、在网上缴费时间内,没有成功缴交报名费的考生,可于117日至10日,到中山大学报名点报名信息确认现场缴费,因现场确认信息的考生较多,请预备足够的等候时间。报名费一旦缴交,将不再允许退费。

      四、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一)时间:2018117日至1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二)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二楼(东门直入约100米左侧)。

      (三)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山大学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中山大学报名点不接受校园卡作为资格审查材料。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身份证信息更改证明。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指纹和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初试安排  

      (一)20181214日至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密码”登陆教育部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时间:20181222日至23日。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在考前一周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g02a/index.htm)查询本人的考场座位安排情况及考试注意事项。 

      六、联系方式   

          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传真:020-84111769

          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index.htm 

          请考生适时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 中山大学2019年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 招生章程
      2019-03-04

      中山大学2019年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

      招生章程

       

      中山大学2019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6400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录取阶段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一、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5医学临床学科的学术学位各专业(1002临床医学、1003口腔医学、1006中西医结合)只接受授医学学位专业的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目前就读学校同意,中山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7.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招生专业方向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

      (二)全国统考(联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符合(一)中第12367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截至201991日,下同);或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符合(一)中第123467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符合(一)中第123467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报考)。

      4.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符合(一)中第123467项要求。

      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5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等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

      3)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5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

      4)被录取为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附属医院均不接受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5.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单独考试的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67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的在职人员。

      3.经所在单位同意作为本单位定向就业培养,并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4.考生须符合招生单位基于专业培养目标所设定的专业或工作经验要求。

      上述各类报考人员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将取消准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取消学籍。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1010日至10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考生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报名点进行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系统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中山大学报名点的现场确认时间暂定为2018117日至10日。信息确认、缴费、采集图像的方式、程序和具体时间,若有变动,以我校现场确认网上公告为准。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20199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具体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工作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三、初试科目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除以上统考或联考科目外,中山大学招生专业目录中出现的考试科目均由中山大学自行命题。自行命题科目中,211-翻译硕士英语、331-社会工作原理、333-教育综合、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348-文博综合、349-药学综合、354-汉语基础、357-英语翻译基础、431-金融学综合、432-统计学、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437-社会工作实务、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的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由相关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编制;308-护理综合的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由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药科工作委员会编制;其他自行命题科目的考试范围参见中山大学各招生单位提供的考试范围或参考书目。

      (二)中山大学初试科目中各科目满分值:初试科目为4门的专业,第一和第二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第三和第四门科目满分均为150分;初试科目为3门的专业,第一和第二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第三门科目满分为300分;初试科目为2门的专业,第一门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第二门科目(外语)满分为100分。

      (三)初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四、初试时间和地点

      (一)初试时间:北京时间20181222日至23,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考生须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办、报名点的规定选择报名点,初试考场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

      (三)考生应在20181214日至12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四)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五、复试及体检

      (一)中山大学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各招生单位根据上线生源情况,可按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1

      (二)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能力面试等,具体复试内容和方式详见各招生单位复试阶段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三)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于复试期间在中山大学规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等材料备查,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在复试时交招生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科)存档。未获得学位者可不提交学位证书。

      六、招生类别、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

      (一)2019年中山大学招收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含国家专项计划)两个类别的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在职硕士研究生不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和工资关系。有特殊招考要求的专业(或方向)将在招生目录相应的备注栏注明,请考生留意。

      (二)中山大学招生计划按招生单位公布,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教育部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通过考试方式招收的学科方向及招生计划将视推免生录取情况进行调整,调整信息将于20181027日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留意并及时修改报考专业、方向。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能申请硕博连读,不能申请转专业、领域或方向。

      (四)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能申请转至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就读。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非全日制采取周末及节假日授课形式。中山大学2019年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方向)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index.htm)。

      八、学费及奖助金

      (一)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g02a/index.htm)。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按录取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定向就业的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业助学金),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在职硕士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助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金。

      定向就业的在职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不能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也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能否申请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助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金,由设奖单位公布的评选办法确定。

      (三)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审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相关规定。

      更多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内容,请查阅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uate.sysu.edu.cn和中山大学学生资助中心网页(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8/)的相关内容。

      九、修业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或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3年(EMBA2年)。各学科专业修业年限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g02a/index.htm)。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的修业年限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中山大学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uate.sysu.edu.cn)上公布有关招生事宜,请考生上网了解相关信息。咨询热线:020-84113696020-84111686。考生亦可登陆报考院(系)的网页或向各招生单位电话咨询,了解相关招生信息。

       

    • 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_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考研调剂信息
      2019-03-04

      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_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考研调剂信息

      学校:天津师大
      专业:工学->信息与通信工程
      年级:2019
      招生人数:-
      招生状态:正在招生中
      2019天津师大电通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通知
      各位考生:
      我院2019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信息与通信工程(代码:0810)、智能科学与技术(代码:0810Z1)尚有缺额,即日起预接收调剂。
      调剂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初试成绩(单科或总分)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2.一志愿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3.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调剂专业及培养方向
      1.招生专业:信息与通信工程(代码:0810)、智能科学与技术(代码:0810Z1)
      2.培养方向:
      信息与通信工程:①无线移动通信;②多媒体通信;③传感器网络;④图像与信息处理;
      智能科学与技术:①人工智能;②智能信息处理;③智能传感。
      三、复试要求
      复试方式:面试+专业笔试+英语口语、听力
      专业信息与通信工程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时间待定博理楼D411
      复试时间、地点时间待定博理楼D410
      笔试科目C语言程序设计或通信概论
      参考书《C程序设计》谭浩强清华大学出版社,《现代通信概论》何方白人民邮电出版社
      同等学力加试1《电路分析基础》
      同等学力加试2《微机原理与应用》
      同等学力参考书《电路》邱关源高教出版社《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何宏天大出版社
      复试方式:面试+专业笔试+英语口语、听力
      专业智能科学与技术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时间待定博理楼D411
      复试时间、地点时间待定博理楼D410
      笔试科目C语言程序设计或通信概论
      参考书《C程序设计》谭浩强清华大学出版社,《现代通信概论》何方白人民邮电出版社
      同等学力加试1《电路分析基础》
      同等学力加试2《微机原理与应用》
      同等学力参考书《电路》邱关源高教出版社《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何宏天大出版社

    • 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2019-03-03

      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天津师范大学自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国家教育部首批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专业学位授权学科。2019年我校共招收1700余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中含推荐免试生数(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数均为根据以往生源情况所做的预估数,实际录取人数将可能根据规划部门实际下达计划数、推免录取情况及统考合格生源情况,并报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专业须与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我校是具有推荐和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推荐接收办法参照我校相关办法执行。所有申请我校的推荐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接收专业详见我校发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指定的地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我校规定的艺术类专业考生(美术与设计学院下的专业)应选择天津师范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235)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专业的往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报考。往届本科毕业生(我校规定的须选择天津师范大学报考点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除外)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或在本市工作证明,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并选择与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考。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我校可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最多只录取“少民”计划招生人数的10%为汉族考生,具体参照教育部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的相关文件执行。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A.天津师范大学报考点(报名点代码:1235)
      选择天津师范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得到“支付已完成”的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天津师范大学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本报考点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B.其他报考点的缴费请查阅相关报考点说明。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进行网报信息确认和本人图像采集,逾期不再补办。
      A.天津师范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235)现场确认时间
      2018年11月6日—10日(上午9:00—下午4:00)。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地点:天津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一楼(劝宝超市旁)
      B.其他报考点的具体安排请查阅相关报考点说明。
      2.确认程序: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存档)和《退出现役证》原件进行核验。
      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准考证(自考生)和学生证(网络教育考生)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往届生(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或本市工作证明。【注:工作证明为本人2018年度在津参保缴费证明(在区社保分中心开具,须加盖“社保参保证明专用章”)及以下三种方式的任一种:①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②本人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③本人的《天津市就业登记证》(可以通过人力社保部门或者存档机构办理《就业登记证》;如果通过个体经营或者社区服务等方式实现就业,应当在就业之日起30日内,由本人到企业户籍所在地的街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登记办理)。】
      3.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一)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二)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三)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18年11月20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不准予考试。
      (四)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复试及进行初试成绩查询。
      (五)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五、初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
      (二)初试科目
      12月22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2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4日代码为510、511、512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关于考试科目的内容范围的说明请咨询相关学院。
      六、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施行差额复试。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以及复试办法和程序以各学院公布信息为准。
      (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加试根据相关学院要求执行。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是否加试根据相关学院要求执行。
      (五)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相关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八)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本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九)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向学院递(寄)交考生在当地二甲以上公立医院所做的体检证明材料(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半年内有效)。待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入校体检。经学校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录取
      (一)我校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二)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新生报到后,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信息公开公示
      (一)复试过程公示。
      各学院提前在本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
      (二)录取结果公示。
      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由各学院在网站自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研究生院网站也会在各学院录取工作结束后统一进行公示。
      (三)信息上报。4月底前研招办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其他
      (一)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就业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

    • 2019年江西师范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03-03

      2019年江西师范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9年拟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2100名左右,其中将接收200名左右的推免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接收推免生录取人数为准),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05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50名(均含推免生),专业学位中非全日制约300名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数为准,各专业最终录取指标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实际报考情况做相应调整。其中中国研招网填报系统中的招生人数为我校2018年各学院录取人数,仅供参考。近三年各专业录取人数可见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拟录取公示名单。

      二、奖助政策

      (一)奖学金设置一览表

      奖项名称

      设置对象

      金额标准

      获奖比例

      新生奖学金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不含破格录取考生)

      特等

      20000

      1.本科毕业于“985”院校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2.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一等

      10000

      1.本科毕业于非“985”院校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2.一志愿报考我校的“211”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3. 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本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

      二等

      6000

      1.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

      2.被调剂录取的“985”“211”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三等

      3000

      1.被调剂录取的本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

      2.被调剂到我校理工类专业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

      国家奖学金

      学业优异、科研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定向以及带薪或相关机构支付资金的研究生不纳入评选范围)

      博士:30000//

      硕士:20000//

      省教育厅下达指标

      江西省政府奖学金

      学业优异、科研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定向以及带薪或相关机构支付资金的研究生不纳入评选范围)

      博士:20000//

      硕士:10000//

      省教育厅下达指标

      江西省高校学业

      奖学金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

      博士:10000//

      硕士:8000//

      博士:70%

      硕士:40%

      校级学业奖学金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

      博士:8000//

      硕士:4000//

      博士:30%

      硕士:60%

      熊智明奖学金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

      1500/

      15


      注:奖学金实际发放以学校有关奖助文件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各类研究生奖助政策。

      (二)助学金设置一览表

      奖项名称

      设置对象

      金额标准

      获奖比例

      国家助学金

      在校学籍正常的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定向以及带薪或相关机构支付资金的研究生不具备受助资格)

      博士:13000//

      硕士:6000//

      100%

      研究生三助

      助管:在校学籍正常的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一年级学生为主)

      助研:研究生导师根据科研实际需要自愿申请设置岗位,聘用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一年级及三年级下学期的研究生原则上不能申请

      助教:在校学籍正常的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

      助管:4000//

      助研:博士生导师至少支付每月800元,学校1:0.5配套补贴

      硕士生导师至少支付每月300元,学校1:0.5配套补贴

      助教: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

      动态

      贫困生补助及特殊困难补助

      在校正常学籍,已进行贫困生建档的对象以及家庭或个人遭受重大变故的全日制研究生

      1000-5000元不等

      名额和金额视申请情况而定


      注:奖学金实际发放以学校有关奖助文件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各类研究生奖助政策。

      三、报考条件(注:我校有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注意报考)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2019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20人。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报考条件、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

      1.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4)身体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2.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1)西部12(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7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学校的教师、管理人员,招生计划单列为“其他”类。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招生计划数在10人以上的招生单位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在职考生,招生计划数不足10人的招生单位应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汉族考生务必注意确认我校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名额数后再行报考;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81010日至1031日,每天9:00-22:00

      2.网上预报名时间(仅限应届本科毕业生)

      2018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
      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现场确认时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其他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要求

      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考生要求

      1)报考资格审批:考生下载并填写《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经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审批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凭生源所在省审批同意的《登记表》到报考点所在省级招办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

      2)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应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现场确认后,将省级教育厅审批签字盖章后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或送)至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未寄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考生只能报考全日制专业。

      具体要求以当年教育部文件为准。

      (三)打印准考证

      20181214日至1224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五、初试

      时间:20181222日—1223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24日进行)。

      地点:由考生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确定并通知考生。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及我校公告。学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含参考书目和样卷)及往年真题可在我校《专业目录、历年数据综合查询平台》(
      http://yz.jxnu.edu.cn)下载。业务课、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参考书目的有关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校相关学院联系(联系电话详见专业目录);所有参考书目各地书店均有销售,学校一律不办理邮购。

      六、复试

      复试时间:大约安排在4月上中旬,对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学院将电话通知,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复试相关事项:复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业务课笔试、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内容。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名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定,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成绩为考生各门初试成绩之和。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对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各招生单位在录取时给予适当倾斜。

      七、录取

      录取工作约在5月中下旬结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录取的考生需缴纳培养费。

      被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签订,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

      1254

      旅游管理硕士(MTA

      非全日制2

      12000

      1351

      艺术硕士

      全日制3

      12000

      0254

      国际商务硕士

      全日制2

      待批


      注:1.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2.教育硕士部分专业领域只招收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一种学习形式研究生,具体请看招生专业目录。

      九、几点说明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19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要求,否则谢绝报考。

      2.考生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违反我校报考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复试、录取资格!

      3.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http://yz.jxnu.edu.cn/),我们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的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 上海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03-02

      上海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年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

       

       

      一、学校简介

       

      1994年,新上海大学由上海工业大学(成立于1960年)、上海科学技术大学(成立于1958年)、原上海大学(成立于1983年)和上海科技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于1959年)组建而成,时任校长为著名的科学家、教育家、杰出的社会活动家、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三钱”之一的钱伟长先生,现任校党委书记、校长为中央候补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金东寒。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防科技工业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教育部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大学有强大的艺术学科,拥有全国“十大美院”之一的上海美术学院;拥有学科评估排名第六的上海电影学院;拥有国防科工局认定的国防特色学科三个,分别是材料科学与工程(特种军用材料)、机械电子工程(特种机器人)、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其中以无人艇特种机器人为代表性成果的智能运载科学与工程顺利被教育部评为国家一流学科,是近几年上海大学快速崛起的新的特色学科。

      上海大学位居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和地区,研究生就业率达到99%,世界500强企业就业率达到24.55%,毕业生平均月薪排名全国第36位。

      上海大学拥有国际化的校园,截止2017年底,有来自全球132个国家和地区的在校留学生人数4361人,被教育部评为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单位。每年参与国际交流的研究生有700多人,用于资助研究生参与国际交流的经费800多万元。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类型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我校招生简章中所列专业均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部分专业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四、本年度招收研究生专业目录

      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海大学2019年学术/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yjszs.shu.edu.cn/zsjz/sszsjz.htm)。

       

      五、招生计划
      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预计在20192-3月份正式下达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我校2019年计划招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总规模为4400名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总规模为500名左右。
      全日制招生计划:我校2019年招生专业计划汇总表中公布的招生人数按照统考招生和推免招生计划分别公布,是参考2018年实际录取人数并做适当调整初步拟定的,简章公布数略少于实际招生数,仅供参考。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各专业已接收推免生人数、学校的学科特色、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因素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2019年招生专业计划汇总表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计划数将在推免录取时根据推免生实际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拟招收推免生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我校将在推免录取阶段及时更新各专业推免生已录取人数,请统考考生及时关注,在统考报名阶段做适当调整。

      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我校2019年共有16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可查看《上海大学2019年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标记有(非全日制)字样的专业均可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9年我校招生目录中公布的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数为参考2018年实际招生人数并做适当调整初步拟定的,仅供参考,具体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规模将以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正式下达我校招生计划数和实际生源情况而定。

       

      六、学制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般为2.5-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般为2-3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般为2-3年,特殊情况,部分专业可根据学生学习实际做适当延长。

      各专业具体学制请参见招生目录。

       

      七、报考条件
      (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录取当年9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1日,下同)或2年以上,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通过英语四级(CET-4)。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境外学习的考生报考前须已取得学历证书且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1.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 报考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 报考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除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项目管理专业需要满足报名条件(二)中第3条的年限要求外,其他所有专业报考条件与全日制相同。

      (四)我校2019年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

      八、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各省(市)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个人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同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一)网上报名及注意事项
      1. 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国家唯一指定报名网站)(
      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

      统考考生网上报名日期为:2018101031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日期为2018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

      推免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928-1025日,但具体结束录取推免生日期请咨询相关报考学院或我校研招办。
      统考考生报考我校美术学(130400)专业(除01方向的“美术史论”和“艺术批评”、03方向的“公共艺术”和“非遗保护与发展研究”外)、设计学(130500)专业(除01方向的“设计艺术理论与历史”外)、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音乐与舞蹈学(130200)专业的考生以及按同等学力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上海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112),并到上海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具体研究方向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2. 除上述艺术类和同等学力考生外,其他省(市)考生应选择学习、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上海大学考点由于标准化考场座位限制,除本市高校应届生和本市户籍生源外,根据上海市考点要求,本市其他考生须提供最近六个月的上海市社保记录方可选择上海大学考点。
      3.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
      5. 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是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我校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总规模为20名,其中学术型10名,专业型10名,不接受非全日制考生报考,也不接受外校调剂考生。 
      6.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7.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 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9.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国家各类招生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10.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现场确认及注意事项
      1. 现场确认时间:选择上海大学考点的考生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为准,预计为2018119日至12日(每天830-1600)。
      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请参照其他报考点安排。

      2. 现场确认地点:选择上海大学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地点为上海大学宝山校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具体地点另行通知。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请参照其他报考点安排。

      3.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我校前述艺术类考生须选择上海大学考点,报考我校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非本市应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4. 考生携带下述“现场确认须知”中所要求的有关材料,到上海大学报考点及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确认报考资格、缴费和采集数码照片等手续,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5. 现场确认须知
       
      (1) 所有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须有本学期有效注册信息)。 
      (3) 往届生须持毕业证书原件。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除上述证件外,还必须验交CET四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现场确认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并现场采集数码照片。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7)考生需携带报考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签字。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其他说明
       
      1.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经统考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还须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2. 应届毕业生若未能在录取当年9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九、初试
      1. 初试日期:201812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24日进行(开始时间8:30,结束时间不超过14:30)。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 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另行通知。我校招生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初试和复试笔试题目不仅局限于参考书目。

      3.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准考证》在考试期间正反面不得有任何涂改)和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十、复试
      我校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等由我校自定,具体复试办法和复试安排等信息请参见复试阶段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shu.edu.cn/index.htm)的相关通知。

      我校将依据国家A类地区指导线的基础上,根据当年招生规模、考生生源、师资、已接收推免生人数等因素,按照不低于120%进入复试的比例划定我校最低复试分数线,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十一、调剂

      根据当年度考生报考情况,我校个别专业可能会有调剂需求,请考生在复试阶段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看调剂专业,我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及我校相关调剂办法,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展调剂工作。

      十二、体检

      身体健康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我校将统一安排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做出相应的决定。

      十三、录取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其中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即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取整数),按照各专业招生名额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同时综合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院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四、学费及奖助
      1. 具体学费标准请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财务处网站(http://www.cwc.shu.edu.cn)发布的《上海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
      2. 奖、助学金标准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上海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

      3. 为了激励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除国家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有校长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创新奖学金等多种特种奖学金及相关学院设立的各种冠名奖学金,并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三助”岗位、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体系,保障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为鼓励研究生参与国际交流,了解国际学术前沿动态,开拓学术视野,我校专门设立研究生国际交流基金,资助短期出国访学,每年有数百名研究生获得资助前往欧美等发达国家。

      十五、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如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评价依据。

      十六、其他说明
      1. 上海大学学校代码:10280

      2. 上海大学考点代码:3112

      3. 我校《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以研究方向前标记“(全日制)”、“(非全日制)”予以区分,凡标记“(非全日制)”字样的研究方向均可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4. 我校2019年部分专业按一级学科招生(专业代码后两位为“00”)。
      5.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经过初试和复试考核成绩合格被录取时,考生应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在读期间我校不提供住宿、不接受人事档案、不享受奖、助学金等,毕业时不纳入就业派遣。

      6. 在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一切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7.
      网上报名时考生要反复核对个人信息;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按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的信息填写“毕业院校”、“专业名称”、“毕业时间”、“证书编号”等重要信息。对于考生原学校更名或合并的情况,只能按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的信息填写;对于原学校更名或合并的情况,考生在网报时“毕业院校”一栏必须选择“其他”,然后手工输入原学校名称。网报信息填报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8. 根据教育部的日程安排,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截止时间为1025日;我校将在接收推免生录取阶段及时对外公布各专业已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请参加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密切关注所报考专业已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了解各专业剩余的用于全国统考的招生名额,以便及时调整报考学校和报考专业。

      9. 选择上海大学考点(3112)的考生,现场确认前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我校初试报名费网络缴费流程和缴费时间。

      10. 复试时将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具体审查材料将在2019年复试前另行公布。

      11. 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12.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新生入学三个月内须接受资格复查,不接受资格复查或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13. 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邮购,请考生自行购买。

      14. 我校个别专业如有缺额需调剂录取时,外语语种应与我校招生简章中对应专业的外语语种一致。

      15.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不会委托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辅导培训和组织活动,不提供历年试卷,招生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初试自命题科目和复试科目不局限于所列参考书目。

      16. 报考我校艺术类的研究生,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针对含有技能型考试的专业,所有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面试小组校外专家比例不低于50%,复试具体办法和要求我校将于复试前向社会公布。

      17. 我校理工科部分专业(仅限学术型硕士学位)与中国科学院长三角地区科研院所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学生录取后为上海大学学籍,实行“上大导师+所里导师”双导师制,所有参与联合培养的专业学制均为3年,具体招生简章详见联合培养院所招生目录。

      18. 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上海大学2018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说明
      2019-03-02

      上海大学2018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说明

      一、招生计划

      教育部预计在20182-3月份正式下达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我校2018年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人数是参考2017年实际录取人数暂定的。待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规模后,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

      我校接收全国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在各高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

      三、其他说明

      1.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18年部分专业以一级学科招生(专业代码后两位为“00”)。

      2. 所有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认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通过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 复试时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具体审查办法将在20184月初另行公布。

      4. 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5.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新生入学三个月内须接受资格复查,不接受资格复查或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6. 我校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接受非全日制考生报考。

      7. 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邮购,请考生自行购买。

      8. 为帮助考生考前复习,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将同时公布部分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请考生浏览下载。

      9. 我校个别专业如有缺额需调剂录取时,外语语种应与我校招生简章中对应专业的外语语种一致。

      10.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的考生,经过初试和复试考核成绩合格被录取后,我校不提供住宿、不接受人事档案、不享受奖助学金等,就业根据毕业时国家政策执行。

       

    • 上海大学2019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03-02

      上海大学2019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简章


      创建时间:  2018-11-21     浏览次数: 2868


       

      一、学校简介

      1994年,新上海大学由上海工业大学(成立于1960年)、上海科学技术大学(成立于1958年)、原上海大学(成立于1983年)和上海科技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于1959年)组建而成,时任校长为著名的科学家、教育家、杰出的社会活动家、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三钱”之一的钱伟长先生,现任校党委书记、校长为中央候补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金东寒。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防科技工业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教育部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上海大学有强大的艺术学科,拥有全国“十大美院”之一的上海美术学院;拥有学科评估排名第六的上海电影学院;拥有国防科工局认定的国防特色学科三个,分别是材料科学与工程(特种军用材料)、机械电子工程(特种机器人)、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其中以无人艇特种机器人为代表性成果的智能运载科学与工程顺利被教育部评为国家一流学科,是近几年上海大学快速崛起的新的特色学科。

      上海大学位居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和地区,研究生就业率达到99%,世界500强企业就业率达到24.55%,毕业生平均月薪排名全国第36位。

      上海大学拥有国际化的校园,截止2017年底,有来自全球132个国家和地区的在校留学生人数4361人,被教育部评为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单位。每年参与国际交流的研究生有700多人,用于资助研究生参与国际交流的经费800多万元。

      二、关于报名

      (一)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中的以下专业还需满足其规定的条件: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3年(从大学本科毕业到201991日,下同)或3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5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991日,下同)或5年以上;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2年(从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到201991日,下同)或2年以上。

      6.我校不接收以同等学历身份报考研究生。    

      (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

      (三)学费及奖学金政策

      按教育部要求,结合上海市和我校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可根据研究生奖助政策有关规定参加本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

      (四)招生报考点

      1.上海:上海大学

      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选择上海大学考点。

      联系电话:(021)66133763

      2.其他专业(非艺术类)选择教育部委托的4个报考点进行报考。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1404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

        电话:(00853) 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 28701076

      (五)报名办法及程序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18121日至12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在20191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考虑到艺术类等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须到报考的招生单位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可咨询招生单位。

      三、关于考试

      ()初试

      1.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进行安排。艺术类等专业的考试由招生单位自行安排。

      2.初试时间:2019413日至1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14900-1500进行。

      (二)复试

      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布。

       

      四、学习年限

      各专业学习年限同我校内地硕士生、博士生学习年限。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2-3年,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3-4年。

      五、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应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由招生单位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 上海大学2018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说明
      2019-03-02

      上海大学2018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说明

      一、招生计划

      教育部预计在20182-3月份正式下达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我校2018年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人数是参考2017年实际录取人数暂定的。待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规模后,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

      我校接收全国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在各高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

      三、其他说明

      1.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18年部分专业以一级学科招生(专业代码后两位为“00”)。

      2. 所有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认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通过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 复试时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具体审查办法将在20184月初另行公布。

      4. 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5.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新生入学三个月内须接受资格复查,不接受资格复查或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6. 我校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接受非全日制考生报考。

      7. 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邮购,请考生自行购买。

      8. 为帮助考生考前复习,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将同时公布部分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请考生浏览下载。

      9. 我校个别专业如有缺额需调剂录取时,外语语种应与我校招生简章中对应专业的外语语种一致。

      10.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的考生,经过初试和复试考核成绩合格被录取后,我校不提供住宿、不接受人事档案、不享受奖助学金等,就业根据毕业时国家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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