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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动态

News and information

  • 2019-01-22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落下帷幕,后续还有查询成绩、准备复试、申请调剂等。而新一届研考生也要开始研考复试的准备。记者结合往年研考情况,梳理了2019年相关的研考日程安排。考生可综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规划,顺利完成研考各环节工作。1月—2月 准备复试 查询成绩研考初试成绩一般在2月中下旬陆续公布。从现...
  • 2019-01-22
    研考初试结束后,考生进入休整期,但还有5件事要做好:调整心态、完成期末考试、开始复试准备、了解网上调剂,精力有余的还可准备简历申请实习。调整心态研考初试已过去半个多月。考生参加了研考初试,只是完成了考研第一大步,后续的环节仍不能掉以轻心。考生要把注意力放在接下来的期末考试、复试上。有的考生感觉初试发挥...
  • 2018-05-06
    考研报名人数的多少体现了专业的热门程度和受认可程度,而这些信息对于在读的大学生和准备考研的同学有很大的参考意义的。以下为考研报名人数最多的5类专业,希望对大家有些帮助。一、17考研和18考研报考专业数据分析 根据中国教育在线的数据调查显示,在2017研究生考试中,报考人数最多是十大专业为会计硕士(MPAcc)金融硕士...
    • 2017年中国药科大学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复试和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2017-03-22

      一、复试科目说明

      我校药学专业学位分工业药学、临床药学、管理药学三个方向,其中工业药学方向在多个学院同时招生且统考复试专业课科目不同。2017年我校药学(工业药学方向)专业学位硕士生统考招生接收校内调剂生源。具体招生学院及复试专业课科目详见下表:

      招生学院

      复试笔试考试科目

      药学院

      药物合成基础和药物分析综合(各占50%)

      理学院

      药物科学研究院

      中药学院

      天然药物化学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生物工程

      二、调剂原则

      1、报考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初试自命题科目为药学基础综合(一)或药学综合,且达到“国家线”的考生方具有调剂报名资格。

      2、已进入学术学位复试名单的考生若选择申请第一轮专业学位调剂,则视为个人主动放弃学术学位复试资格,学校不再安排其学术学位的复试。

      三、志愿填报及复试名单确定

      我校药学专业学位招生指标分为校内各学院指标和培养基地指标,培养基地招生指标已根据导师组中校内导师归属院部划分到各学院进行招生。所有选择报考培养基地的考生,先仔细阅读《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海外基地、校级示范基地招收药学专硕需求情况》,再根据导师组中校内导师归属院部在复试系统中填报志愿。

      所有报考药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在专业学位复试确认或调剂系统“备注”栏中注明所填报的学院、考试科目。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学院的药学专业学位志愿。

      一志愿报考药学(工业药学方向),上“国家线”的考生优先在复试确认系统(http://yjsfslq.cpu.edu.cn/Default.aspx)中填报分学院志愿。根据各学院招生指标数及一志愿填报志愿情况,确定各学院调剂指标数。

      符合调剂原则的考生在3月18日18:00-3月19日12:00登录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专业学位调剂”(http://yjsfslq.cpu.edu.cn/TJDefault.aspx)系统报名。未在系统中报名的考生不得调剂。

      最终调剂复试名单根据各学院调剂指标数与调剂报名人数按约为1:1.8比例,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须参加报考学院专业学位的专业课笔试及综合测试。

      四、调剂、复试流程

      根据实际情况,有可能进行两轮调剂复试。

      第一轮:3月18日——3月29日

      报名资格:一志愿报考药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及第一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

      第二轮:3月29日——4月1日

      根据第一轮录取结果,若部分学院仍有调剂指标,将进行第二轮调剂复试。

      报名资格:(1)已参加学术学位复试,初试自命题科目为“药学基础综合(一)”,成绩达到复试最低分数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2)参加第一轮药学专业学位复试,成绩达到复试最低分数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其他学院,但不得再报考第一轮调剂学院。

      五、其他事项

      1、2017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录取时须确定导师,考生可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网站了解导师信息。

      2、我校专业学位海外基地和校级示范基地可招收药学(工业药学、管理药学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可关注研究生院公布的各基地介绍及基地导师介绍,在复试时填报基地志愿及基地导师组。

      3、药学(工业药学方向)专业学位硕士生录取原则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 2017年中国药科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2017-03-22

      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江苏省招生政策和规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相关改革文件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各自特色,着力做好两种学位类型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的公平公正,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推动研究生招生工作健康发展。

      二、复试组织管理

      1、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全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2、各相关院(部)应成立院(部)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并于规定时间前报研究生院备案。院(部)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院(部)内的复试、录取工作,协调各相关学科复试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

      3、各相关学科应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并报所在院(部)复试领导小组备案。复试工作小组在院(部)复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综合测试的考核。

      三、我校各学科所属学科门类

      我校学术学位各学科所在的学科门类为:学科代码为1001** 1006**1007**1008**的学科属于医学门类;思想政治教育(030505属于法学门类;化学(070300生物学(071000生物医学工程(077700属于理学门类; 企业管理(120202属于管理学门类。

      我校专业学位分别为应用统计(025200制药工程(085235药学(105500中药学(105600公共管理(125200

      四、复试名单确定

      (一)各学科专业招收统考生规模数

      详见附件3

      (二)学术学位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采取从高分到低分和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的原则按各学科招收统考生规模数复试人数的比例约为1:1.5确定复试名单。

      (三)专业学位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专业学位复试名单由两部分组成: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其中应用统计、制药工程、中药学公共管理四个专业学位按照专业领域招收统考生规模数与复试人数的比例约为1:1.5确定复试名单药学专业学位分别按照工业药学、临床药学、管理药学三个研究方向招收统考生规模数与复试人数比例约为1:1.5确定复试名单。

      2、调剂考生。

      药学(工业药学方向)专业学位调剂要求:第一志愿报考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初试自命题科目为药学基础综合(一)或药学综合,且达到国家线”(附件1、2)的考生。

      非药学专业学位调剂要求:参照本文件第十二条执行。

      最终调剂复试名单需根据各学院各专业(研究方向)调剂指标数与调剂报名人数1:1.8比例,采取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四)其他事项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复试要求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5分。

      3、各复试名单最后一名有相同分数时,相同分数者均进入复试名单。

      五、复试、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324-41日,进行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安排详见附件4

      鉴于我校多个学院均招收药学专业学位统考生,考试科目不同,具体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详见附件5

      六、复试内容与方式

      复试总分400分,分为两大部分。

      (一)专业课笔试,满分为200分,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专业课笔试时间:325日(周)上午9001200。各学科复试的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见《中国药科大学二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

      (二)综合测试(含技能考核、专业英语测试、面试),满分为200分。

      1、学术学位综合测试原则:技能考核分值占比不低于50%,着力考查考生动手能力、实验操作能力,人文社科类专业可根据学科特点安排相关技能考核,不得以笔试考查代替实践操作;专业英语测试+面试分值占比不超过50%(两部分比重由各学科自行确定),着力考查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

      2、专业学位综合测试原则: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应用能力,分别考查考生理论知识及实际应用能力。

      3、综合测试时间:

      综合测试具体时间由各院(部)自行确定,请各院(部)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附件6格式上报综合测试安排。

      考生届时请登录各院(部)网站查询。

      4、综合测试具体要求:

      1)综合测试既要重视考生现场表现,也要重视考生本科期间学业表现以及潜在的能力素质。该部分测试由各院(部)组织安排,各学科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测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考核形式,并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需在综合测试环节进行,具体分值及测试方式由各院(部)自行拟定。

      3测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学术学位综合测试小组成员由研究生导师或参与本科教学的骨干教师组成;专业学位综合测试小组成员由研究生导师、校级示范基地导师或行业专家组成。

      4)每位考生综合测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5)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视频录音资料由各院(部)保存。

      6)各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如实填写《硕士复试情况记录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回研究生院。

      7)复试小组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确定评分标准与细则。

      8)综合测试成绩计算方法:取复试小组全体成员对考生评价成绩的平均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9)复试小组须将最后的平均分填在《综合测试成绩汇总表》(格式见附件7)中,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回研究生院。

      七、填报导师

      综合测试结束后,由各学科组织考生填报导师志愿表,每位考生需填报2个不同导师志愿。

      各学科面试小组秘书将考生填报的导师志愿表进行汇总报院(部)留存,保证各学科录取工作的正常进行。

      八、阅卷与登分

      专业课笔试结束后,由研究生院对试卷统一密封装订,并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阅卷、核分、登分、成绩复核以及初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汇总、加和等工作。

      九、确定复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参照各学科门类初试国家线标准分别划定专业课笔试综合测试的最低分数线。达到该分数线的考生,方具有本学科录取资格。

      综合测试过程中被确定为一票否决的考生,不得在本学科录取。

       

      十、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最终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其中药学(工业药学方向)专业学位第二轮调剂后最终录取成绩=初试成绩+第二轮综合测试成绩。

      十一、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奖学金评定

      研究生院按照考生最终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学科实际招生人数确定1:1拟录取名单。院(部)组织各学科开展录取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导师签字后的拟录取名单送交研究生院审核。审核后的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对外公布。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各学科专业的考生,达到复试最低分数线者优先录取。

      如果1:1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有相同分数时,则初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如果考生出现在11名单上则必须在本学科录取。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另行确定。所有调剂录取的考生第一学年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十二、调剂原则

      (一)校内调剂原则

      1、符合国家相关调剂政策。

      2、仅限于复试人数未满招生计划数的学科。

      3、调入学科与调出学科的初试考试科目须相同或相近。

      4、学术学位各学科接收调剂的考生须是已参加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但未被报考学科录取的考生。

      5、优先在本院(部)内各学科间调剂,然后在学校内各院(部)间调剂。本院(部)内学科间调剂要在院(部)复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各院(部)间调剂要在研究生院的指导下进行。

      (二)校外考生调入原则

      1、我校非医学门类且达到国家线考生数未满足招生数的学科均可接收校外调剂考生,初试科目须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我校药学专业学位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初试科目须相同或相近,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5分。

      3、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参加专业复试。

      十三、同等学力加试与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复试

      1、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由各学科自行组织,加试科目为2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能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重复。每门科目满分100分。同时还应加强实践技能的考核。加试须在326日前完成。

      2、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复试与其他考生同时进行,录取标准另行确定。

      十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各院(部)的复试领导小组要对本院(部)内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

      2、实行责任追究制。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纪委、研究生院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2017复试监察小组,对我校2017年复试、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研究生院接受考生的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院(部)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通知考生。

      考生投诉电话:025-86185281  邮箱:cpuyzb@163.com

      十五、本工作办法的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附件1: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pdf

      附件2: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pdf

      附件3:2017年我校各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统考生规模数.pdf

      附件4: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日程安排表.pdf

      附件5:2017年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 2017年南京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查询及考生复试科目确认!
      2017-03-22

      注:本页面为动态页面,暂时只包括部分一志愿考生,名单会不时变化,如果名单中暂时没有出现你的信息,请耐心等待或者和学院联系确认;

       

      请考生在3月23日17:00之前确定复试科目(点击页面上端的红色“确认专业课考试科目”字体进入链接),未及时确认复试科目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复试,研究生院将不予安排专业课考试。

       

      查询名单及复试科目确认入口(点击进入)

    • 2017年南京农业大学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公示
      2017-03-22

      各位考生:

      各学院复试办法陆续发布中,请耐心等待,复试时间具体安排以学院安排时间为准。体检时间安排研究生院将3月24日统一公布,笔试教室安排,学院会另行公布。

      思想政治考核表下载  1、应届生,由所在学院盖章;2、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盖章;3、已经毕业,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可以在原毕业单位盖章,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盖章。此类问题无需再电话咨询。)

      各学院复试办法如下:

       

      001农学院

      002植物保护学院

      004园艺学院

      005动物科技学院

      006经济管理学院

      007动物医学院

      008食品科技学院

      009公共管理学院

      010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

      011理学院

      012工学院

      014信息科技学院

      016生命科学学院

      017政治学院

      020草业学院

    • 2017年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2017-03-22
      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 、校内调剂情况和校外调剂情况,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拟复试名单公布如下。
       
      附件:南京财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 2017年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2017-03-22

      各有关院:

      为完善和规范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保证研究生生源质量,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水平,保证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基础上进行,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和江苏省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情况,特将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

      1.为了加强和规范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学校成立了专门的“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2.学校研究生处负责复试笔试试题的命题、印制、考试、密封、评卷等组织工作,保证复试工作按国家有关考试工作的要求进行,并做好复试材料的归档工作,对录取考生的复试材料保留至考生毕业,对未录取考生的材料保存一年,对要求转出的材料做好记录。

      3.各有关院按照学科点(专业)成立复试面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并指定1人为组长。每个面试小组应同时确定一名秘书,负责文字记录、材料整理及联络等工作。面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小组要对面试结果负责。

      面试小组的人选由各有关院与学校研究生处协商确定。必要时,面试小组人员名单应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面试小组人员名单与实施方案须报学校研究生处备案。

      4.凡当年有亲属报考本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干部,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二、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办法

      (一)确定复试名单的办法

      1.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是进一步全面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也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参加复试。

      2.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对象是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复试者的初试成绩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当年规定的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复试人数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各学科(专业)特点以及招生名额统筹考虑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示,并通知考生本人。

      (二)复试办法、内容和要求

      1.在复试阶段,我校对拟参加复试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严格核查。主要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等相关材料。对经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2.复试成绩包括专业复试成绩和英语复试成绩,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复试的方式分为笔试、面试两种。其中,专业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英语听说测试成绩满分为50分。

      会计硕士专业政治理论的考核采用笔试方式,成绩计为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政治理论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复试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须严格复试。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正常的复试以外,须加试2门科目。加试的2门科目均为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重点是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每门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面试要求和内容是:

      (1)同一学科(专业)各面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2)每位考生应安排充足的面试时间,关于面试情况要求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并请各有关院妥存备查,时限为一年;

      (3)为提高面试的有效性,各有关院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面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第一、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第二、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由研究生处统一完成),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个人诚信、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对在职人员还应考查其工作期间有无实绩;

      (5)对跨学科考生和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还可进一步考查某些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5、在复试阶段,我校对考生进行体格检查。体检须在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在特殊情况下,可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三)复试结果

      1.复试结果由学校研究生处及时通知考生。

      2.转寄或索取调剂考生材料均由学校研究生处统一对外负责联系。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办理。

      学校研究生处不得向其他招生单位转寄或索取单独考试考生或未达到国家教育部提出的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材料。

      三、硕士研究生录取办法

      (一)录取标准

      1.硕士生录取工作必须贯彻按需招生的方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采用同一录取标准的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初试分数线,在考生政治、健康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总)的顺序,参照初、复试单科成绩,并综合考虑面试小组意见后,择优录取,确定录取名单。

      2.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本专业考生,余下的名额接受调剂考生。考生须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调剂,一般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原报考专业的复试分数线,符合教育部调剂规定。

      调剂考生复试办法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3.成绩的计算办法。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并按照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各自占比进行计算。

      (1)一志愿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70% +(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100×30%

      其中:会计专硕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50% +(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100×50%

      注:初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或500分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2)调剂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入学考试总成绩=(国家统考科目考试成绩总和/国家统考科目成绩满)×100×70% +(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100×30%

      其中:政治初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英语初试总成绩满分100分,业务课一满分总成绩150分(管理类联考满分总成绩200分),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MBA、MPA考生的成绩的计算办法另行制定。

      4.对符合录取要求者,须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处严格按照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确定,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予以公示。

      2.拟录取名单经教育考试院审核后,由研究生处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及时处理审核中出现的问题。

      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提出意见,学校必须进行复议,并写出书面报告。

      (三)其他应注意的问题

      1.要正确处理考试总成绩与某单科成绩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以入学考试成绩为主与参考平时学习成绩和现实表现之间的关系。

      2.对在职人员要参考其平时的工作实绩和思想表现,以弥补一次考试决定取舍的缺陷。

      3. 涉及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和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及线下生的复试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4.录取为定向培养、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均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签订协议书。

      四、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都会及时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

      4. 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全程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权对复试过程和录取结果核查,一旦发现违法、违纪和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举报电话:025-86718703(纪委);025-86718661(研究生处)。

      五、坚持原则,严肃纪律

      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有关干部和教师必须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发扬优良作风,坚持原则,不徇私舞弊。对违纪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本通知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告。

      特此通知。

                                                                                            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 2017年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各学院复试报到地点安排表
      2017-03-22

      学院

      专业

      报到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经济学院

      所有专业

      仙林校区Z1-311

      屈老师

      86718201

      国际经贸学院

      所有专业

      仙林校区Z1-308

      成老师

      86718230

      财税学院

      财政学

      仙林校区Z1-440

      殷老师

      86718251

      金融学院

      所有专业

      仙林校区Z1-508

      魏老师

      86718261

      公共管理学院

      所有专业

      仙林校区Z2-530

      裴老师

      86718358

      法学院

      所有专业

      仙林校区Z3-440

      朱老师

      86718406

      马克思主义学院

      所有专业

      仙林校区Z3-508

      陶老师

      86718422

      外语学院

      英语语言文学

      仙林校区Z3-330

      程老师

      86718376

      应用数学学院

      所有专业

      仙林校区Z4-522

      林老师

      86718460

      信息工程学院

      所有专业

      仙林校区Z4-404

      田老师

      86718770

      食工学院

      所有专业

      仙林校区食工大楼2239

      杨老师

      86718506

      会计学院

      所有专业

      仙林校区Z2-308

      吕老师、张老师

      86718309

      工商学院

      所有专业

      仙林校区Z2-428

      吴老师

      86718322

      营销与物流学院

      所有专业

      仙林校区Z4-535

      范老师

      86718480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

      仙林校区Z2-531

      张老师

      86718346

      新闻学院

      传媒经营管理

      仙林校区Z3-507

      毛老师

      86718434

      艺术设计学院

      文化创意产业

      仙林校区艺术设计楼419

      张老师

      86718485

      产业发展研究院

      区域经济学

      仙林校区Z3-311

      倪老师

      83494890

      粮食经济研究院

      贸易经济

      仙林校区Z3-309

      高老师

      83495942

      注:报到时间:20173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Z1为经济学科楼;Z2为管理学科楼; Z3为法政学科楼; Z4为理工学科楼

    • 南京财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表
      2017-03-22

       

      日期

      时间

      事项

      地点

      备注

      322

      900

      1530

      复试考生报到

      领取复试安排表

      各学院

      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前保持清淡饮食。体检费11/

      13:00-16:00

      体检

      校医院

      323

      8:30-11:30

      专业笔试

      报到后另行通知

      闭卷笔试(可使用简便计算器)

      323

      1330

      1630

      政治理论考试

      报到后另行通知

      会计硕士专业考生

      324

      全天

      830开始

      面试和英语听说测试

      学院安排(报到时另行通知)

      324

      下午

      1330-16:30

      同等学力加试

      仙林行政楼702

      闭卷考试

      备注: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未进入考场的,视为弃考。

    • 2017年南京财经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
      2017-03-22

                   考生: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和你今年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情况,确定你参加我校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                专业复试。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定于322-324日进行,请你务必于20173 22 15:00到我校办理报到手续并参加复试,复试报到地点安排表和复试日程安排表请关注官网通知。报到时请务必携带以下证件:

      初试准考证;
              
      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及复印件各2份;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准考证号、复试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网址http://xjxl.chsi.com.cn/index.do);往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
              
      本、专科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可以递交成绩单复印件,但是成绩单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或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英语四六级证书、相关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各1份。

      政审表。政审表可从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政审表均须由考生现在单位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复试内容包括:1、专业课笔试,政治理论考试(会计硕士专业);2、面试(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等);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4、体检:请携带本人近期半身一寸照片一张,报到时在学院领取体检表(体检表须贴本人照片,并经学院盖章,否则体检无效)。

      复试时间安排见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日程表(请关注官网通知)。

      请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复试,逾期不参加复试者责任自负。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录取。

      考生复试费80/人,体检费11/人(报到时学院一并收取);外地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费用自理,并提醒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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