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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动态

News and information

  • 2019-01-22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落下帷幕,后续还有查询成绩、准备复试、申请调剂等。而新一届研考生也要开始研考复试的准备。记者结合往年研考情况,梳理了2019年相关的研考日程安排。考生可综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规划,顺利完成研考各环节工作。1月—2月 准备复试 查询成绩研考初试成绩一般在2月中下旬陆续公布。从现...
  • 2019-01-22
    研考初试结束后,考生进入休整期,但还有5件事要做好:调整心态、完成期末考试、开始复试准备、了解网上调剂,精力有余的还可准备简历申请实习。调整心态研考初试已过去半个多月。考生参加了研考初试,只是完成了考研第一大步,后续的环节仍不能掉以轻心。考生要把注意力放在接下来的期末考试、复试上。有的考生感觉初试发挥...
  • 2018-05-06
    考研报名人数的多少体现了专业的热门程度和受认可程度,而这些信息对于在读的大学生和准备考研的同学有很大的参考意义的。以下为考研报名人数最多的5类专业,希望对大家有些帮助。一、17考研和18考研报考专业数据分析 根据中国教育在线的数据调查显示,在2017研究生考试中,报考人数最多是十大专业为会计硕士(MPAcc)金融硕士...
    • 2017年南京财经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
      2017-03-22

                   考生: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和你今年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情况,确定你参加我校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                专业复试。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定于322-324日进行,请你务必于20173 22 15:00到我校办理报到手续并参加复试,复试报到地点安排表和复试日程安排表请关注官网通知。报到时请务必携带以下证件:

      初试准考证;
              
      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及复印件各2份;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准考证号、复试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网址http://xjxl.chsi.com.cn/index.do);往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
              
      本、专科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可以递交成绩单复印件,但是成绩单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或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英语四六级证书、相关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各1份。

      政审表。政审表可从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政审表均须由考生现在单位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复试内容包括:1、专业课笔试,政治理论考试(会计硕士专业);2、面试(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等);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4、体检:请携带本人近期半身一寸照片一张,报到时在学院领取体检表(体检表须贴本人照片,并经学院盖章,否则体检无效)。

      复试时间安排见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日程表(请关注官网通知)。

      请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复试,逾期不参加复试者责任自负。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录取。

      考生复试费80/人,体检费11/人(报到时学院一并收取);外地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费用自理,并提醒注意安全。

    • 2017年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
      2017-03-22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已经公布,根据我校招生计划与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学术型专业/
      专业学位类别

      (领域)代码

      学术型专业/
      专业学位类别

      (领域)名称

      复试分数线

      (单科分数线执行2017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020101

      政治经济学

      335

      020102

      经济思想史

      335

      020104

      西方经济学

      335

      020106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335

      020201

      国民经济学

      335

      020202

      区域经济学

      335

      020203

      财政学

      335

      020204

      金融学

      344

      020205

      产业经济学

      335

      020206

      国际贸易学

      335

      020207

      劳动经济学

      335

      020209

      数量经济学

      335

      0202Z1

      贸易经济(粮食经济)

      335

      0202Z2

      文化创意产业

      335

      025100

      金融

      349

      025200

      应用统计

      343

      025400

      国际商务

      335

      025500

      保险

      335

      025600

      资产评估

      336

      027000

      统计学

      335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310

      030105

      民商法学

      310

      030106

      诉讼法学

      310

      030107

      经济法学

      310

      030109

      国际法学

      310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10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310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326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345

      070101

      基础数学

      290

      070102

      计算数学

      290

      07010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290

      070104

      应用数学

      290

      081202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265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265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265

      083500

      软件工程

      265

      085231

      食品工程

      265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340

      120201

      会计学

      355

      120202

      企业管理(工商)

      340

      120202

      企业管理(营销)

      340

      120203

      旅游管理

      340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340

      1202Z1

      营销与物流管理

      340

      1202Z2

      房地产管理学

      340

      1202Z3

      传媒经营管理

      340

      125100

      工商管理

      170

      125200

      公共管理

      175

      125300

      会计

      240

      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线执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复试时间拟定于322-24日进行(具体相关工作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官网信息),请进入我校基本复试线要求的考生做好复试准备,复试名单另行公布。

    • 南京理工大学2017年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7-03-22

      一、各学院复试细则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陆续公布,请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及时关注。各学院于319-21日左右组织复试,具体时间及安排详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二、考生复试信息确认

      1、我校不再发放书面的复试通知。

      校内一志愿上线考生须在3181200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202.119.85.163/Open/RecruitTkss/Signin.aspx进行复试信息确认(3月16日中午前后开通)。(点击成绩、复试、录取页面,选择复试科目是否参加复试,确定后点击保存按钮,否则确认无效,影响复试。如需修改通知书邮寄联系信息的,请在该页面修改保存。)

      校内调剂考生须在3181200前在原报考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登记复试科目信息,并填写《校内调剂申请表》,交接收调剂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可通过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附件)。接收条件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调剂为非全日制的考生还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信息。

      校外调剂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信息,并在31812:00前在接收调剂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登记复试科目信息(可通过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附件)。接收条件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复试科目信息,学院将为其指定复试科目。

      2、学历异常考生须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提供给研招办审核后方可参加复试。持国外学历的考生,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提交研招办审核后方可参加复试。

      3、符合享受国家规定的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和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318日前与各学院联系。

      三、报考资格复查

      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取得复试资格:

      1、身份证;

      2、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各一套,身份证和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右上角须写明考生编号后五位);

      3、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加盖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红章);

      4、《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

      5、复试费80元,体检费20元;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将《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国防生将《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试将《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提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四、拟录取结果公布

      拟录取结果于3月底左右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同时开通复试成绩查询系统,考生可通过研究生招生网页查询个人成绩。

      五、复试体检

      考生在报到时领取体检表,按规定时间在我校医院体检,不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六、政审、调档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对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考生,还须在5月上旬将考生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对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其人事档案应在毕业后一个月内调入我校,考生《调档函》于复试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发放。政审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七、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我校除国防生、支边、支教考生以外,原则上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考生如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研究生院审批后办理保留资格手续。

      八、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后,学校对各项录取手续完备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不予录取。

      九、其他

      1、各学院拟录取的考生含报考免试、统考、联考、单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各类考生。

      2、学校及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电话见附件。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7315

      附件:

      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doc

      学院联系方式 .pdf

      校内调剂申请表.doc

      破格申请表.doc

    • 2017年南京航天航空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2017-03-21

      各位考生:

          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考试院的工作安排,现就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校公布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二、各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

      我校各学院将于3月17日-3月20日公布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含复试分数线),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网站。我校不再发放书面的复试通知书,请各位考生于3月20日后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smis.nuaa.edu.cn:81/ksxt/login.aspx查询是否取得复试资格。

      三、校内调剂复试

          我校校内调剂复试办法及时间安排详见各学院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没有达到我校各学院复试分数线申请校外调剂的考生,可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到外校。

      四、考生确认复试科目

          各位考生在确认自己获得复试资格后,请于3月21日下午2:00前在系统内反馈复试科目信息(以便统计试卷份数),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复试科目信息,学院将为其指定复试科目。

      五、考生学籍学历异常

          资格审查中对于报名时系统显示学籍学历异常的考生,如果进入复试名单(见附件),请在复试时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如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将不能参加复试:

      应届生:须提供本科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详细说明学籍异常的原因;

      往届生:须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http://yz.chsi.cn/ 或者http://yz.chsi.com.cn/),点击链接“学信档案”后实名注册用户并申请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试时提交给报考院系;如在线认证不成功,则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请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六、加分考生提醒

      按照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请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务必在各学院复试分数线划定之前联系所报考学院。

      七、各学院联系方式和网址

      航空宇航学院                        025-84891274         http://aero.nuaa.edu.cn/

      能源与动力学院                       025-84890520         http://cepe.nuaa.edu.cn/

      自动学院                          025-84890132         http://cae.nuaa.edu.cn/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025-84892417         http://ceie.nuaa.edu.cn/

      机电学院                           025-84892552         http://cmee.nuaa.edu.cn/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025-52112904         http://msc.nuaa.edu.cn/

      民航学院(飞行学院)                      025-84893552         http://cca.nuaa.edu.cn/

      理学院                             025-52113709         http://science.nuaa.edu.cn/

      经济与管理学院                      025-84892974         http://cem.nuaa.edu.cn/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025-84893152         http://rw.nuaa.edu.cn/

      艺术学院                           025-52075801         http://ysxy.nuaa.edu.cn/

      外国语学院                         025-84895719         http://cfl.nuaa.edu.cn/

      航天学院                           025-84892803         http://astro.nuaa.edu.cn/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25-84892830         http://cs.nuaa.edu.cn/

      图书馆                             025-84895903         http://lib.nuaa.edu.cn/

         MBA                               025-84895967         http://mba.nuaa.edu.cn/home/

       

       附件:学籍学历有疑问名单 

    • 2017年南京航天航空大学确认复试考试科目通知
      2017-03-21

      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复试工作安排,请各位考生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smis.nuaa.edu.cn:81/ksxt/login.aspx查询是否取得复试资格。

      并于3月21日下午2:00前在系统内确认复试科目信息(以便统计试卷份数),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复试科目信息,报考学院将为其指定复试科目,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如有问题,请联系025-84892487。

      研招办

      2017.3.20

    • 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2017-03-21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着力提高硕士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1.科学选拔,保证质量。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2.公平公正,同一标准。做到过程公开、政策透明、程序严谨、操作规范。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同一质量标准。加强监督机制,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诚信品行、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4.客观准确,评分有据。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评价方法,复试考核成绩量化。

      5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管理下,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复试工作的重要性,建立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各学院根据本实施办法、自身办学特色、专业要求以及相关情况,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报研究生院审定同意后,向考生公布并组织实施。未经研究生院同意,各学院不得擅自向社会和其他机构,以及考生本人发布或提供有关复试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学院党政一把手是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学院根据学科和专业具体情况成立由指导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制定本专业考生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等方面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复试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含1名外语水平较好的教师),设组长1名,具体负责本组复试各个环节的工作;另配备秘书1名,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包括全程录音录像)并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3.各学院要规范复试工作人员遴选与培训,加强制度管理。要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严格保密、纪律等方面的要求,规范其工作行为。要保证复试工作的每个环节责任到人。

      4.各学院应选派专人在复试前对本学院的复试工作办法、程序进行审核和督察。

      5.学校成立复试工作巡视组,巡视组成员由校纪委、监察处和研究生院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各学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巡视和监察。各学院相应成立复试工作巡视组,负责对本院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

      三、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符合教育部下达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下同)。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各学院拟定进入复试的分数线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公布(详见各学院的复试录取办法)。

      2.单独考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照《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计划单列。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下同)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按《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总分减10确定进入复试的分数线,计划单列

      四、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

      1.招生计划

      各学院招生计划(含推免生)原则上以当年招生简章目录的公布数为准,学院可根据各专业合格生源人数(包括上线生源、推免生、单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人数,下同)并结合学科发展的需要对专业间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研究生院负责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通知相关学院。

      3.关于调剂

      我校全日制专业(原则上为学术学位专业)拟接收部分高质量生源调剂生,计划单列。高质量生源调剂生特指本科以普通全日制的学习形式毕业于高水平大学(含中科院或所在学科评估排名位列前30%的高校,下同)、且报考高水平大学的考生。

      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原则上进行校内调剂复试,相关学院根据学校的调剂基本要求,制定具体调剂办法,经研究生院审定在学院复试办法内公布。

      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个学科门类内进行。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7)学术学位专业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

      (8)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可调剂到相同或相近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且须符合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

      调剂申请流程:本人向相关学院申请、报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校内调剂考生不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校外调剂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接受复试通知,若复试合格拟录取,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待录取通知

      4.关于破格

      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破格复试:

      (1)报考专业合格生源(包括校内调剂生源)不足;

      (2)公共科目成绩“分差和”原则上在5分之内;

      3)业务科目成绩特别优秀或在科研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破格程序:本人向相关学院申请、报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全校破格复试人数不超过招生总规模的3%

      5.复试名单

      各学院应根据进入复试的分数线、招生计划及初试分数提交各专业的复试名单,经学校审定后对外公示。

      五、复试安排

      1.报到与资格审核

      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到学院报到。

      资格审核工作由各招生学院组织进行,但同等学力、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身份报考考生的复试资格由研究生院统一审核。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高职高专考生,还须携带进修过8门或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原件或厅局级以上奖励证书原件。

      单独考试考生,还须携带论文(或业务骨干证明)、两名专家推荐信、同意定向就业本单位的证明。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未经资格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复试体检工作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南京师范大学校医院组织。

      3.复试的相关费用

      复试费80元(网上支付,详情请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复试须知),体检费20元(体检时由校医院收取)。

      4.专业课笔试

      复试专业课笔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所有笔试科目均应同时命制AB两套结构相同、水平相当的试题,并同时确定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由试题印制负责人随机在招生系统中选取A套或B套试卷。

      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专业课笔试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的命题及考试由各学院组织,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三个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等四个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面试(含专业面试及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面试是为了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考核考生的思维能力、反应速度、治学态度、专业技能、个人志趣与特点,是否具有创新精神。面试严格按复试小组制定的复试内容和形式进行。面试内容必须建立试题库,随机抽取试题。复试小组成员应根据本专业复试办法和评分标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当场独立地给每位考生打出专业面试成绩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原始记录由各学院存档备查),以复试小组成员给定成绩的平均值作为考生的专业面试成绩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秘书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填写面试情况表。专业面试时间一般平均每生20分钟,专业面试成绩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各学院在面试过程中需做好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工作。

      6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考生实验和操作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各学院自定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专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7思想品德考核

      在复试中必须注意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8.专业学位复试工作补充说明

      各专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要研究制定适合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特点的复试办法和内容,要有专门针对专业学位足够量的复试题库,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对参加学术学位专业复试的考生,如未能录取学术学位但可以转到专业学位录取的,需考生签字确认同意。

      9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0.复试材料存档

      复试工作结束后,各学院须将复试笔试的AB原卷及答案,拟录取汇总表等相关材料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其中学院保存的材料有复试笔试试题、答卷、面试情况表、加试试卷、面试记录表、录音录像等,各学院应以机密级材料保管三年。

      六、成绩计算

      考生复试后的最终成绩采用综合计分法,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

      1.复试中无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专业: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50%+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1.5×20%+专业面试成绩(总分100分)×25%+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5满分100分)×5%

      2.复试中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专业: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50%+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1.5×20%+实践考核成绩(总分100分)×10%+专业面试成绩(总分100分)×15%+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满分100分)×5%

      七、录取

      各学院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中含统考生、调剂生、单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不含推免生),名单按一志愿、校内调剂、校外调剂、破格考生分类排序,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确定。

      1.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70分。

      2)复试专业面试成绩低于60分。

      3)复试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学科(专业),其实践考核成绩低于60分。

      4)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低于60分。

      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6)校外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

      7)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

      8)报名材料弄虚作假。

      2.单独考试、农村师资教育硕士的考生按定向就业方式拟录取。

      3.调档政审与签定协议

      对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需提供政审意见,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录取考生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拟录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到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往届毕业生预计4月中旬调档,应届毕业生可推迟到毕业后调档)。拟录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签定定向就业协议书,完善录取手续。

      4.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备案后,我校预计将在6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需变更通讯地址,应在复试录取期间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内申请更改。

      八、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开辟专栏,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并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各学院对于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九、其他

      1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如考生提出质疑,各学院须负责向考生做出解释。

      2各学院要做好复试工作的安全预案,制定突发事件应对办法。

      3复试小组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责任心强,工作严谨、作风正派,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与本人复试工作范围相关的学科、专业。

      4各学院在复试工作中要加强自律与监督。学院应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人员,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5监督电话:025-8589189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5-85891511(纪委办公室)。

      6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为我校研究生院。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

    • 2017年南京师范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查询、缴费及相关材料打印的通知
      2017-03-21
      各位考生:

      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的复试名单查询、缴费及材料打印功能已经开通,请考生尽快网上缴纳复试费及打印相关材料(复试资格审核流程表、复试通知书、复试体检表),以免影响复试,特此通知。

      登陆网址:http://yz.njnu.edu.cn/login/sszscx/login.jsp

      (目前系统已经包含校外调剂生数据)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321


    • 河海大学2017年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考生政审工作的通知
      2017-03-21

       我校各院(系)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报考进行政审,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密封的《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政审鉴定表》交送至所在学院(系)。

          表格填写要求:应届生由所在学校院(系),非应届生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政治部门、人事部门或档案保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密封后交给河海大学相关学院(系)。政审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重要环节,政审合格后才能录取,单位应实事求是填写政审鉴定表,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生政审工作的通知.pdf

      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生政审工作的通知.doc